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题)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73题)
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题)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73题)
admin
2017-03-14
42
问题
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题)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73题)
选项
A、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
B、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
C、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
D、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
答案
B,C,D
解析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人其固有财产。”由此可知A项中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0条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三)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B、C、D选项中的行为都是该条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因此确答案是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x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融资租赁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丁到甲家见此相机,执意要以3000元买下,甲见此价高于市价,便隐瞒实情表示同意并将相机交付与丁。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乙见此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乙遂将之买下。此时,
李云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6岁的儿子,李云为受益人。后李云及其妻、子不幸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全部丧生,关于该保险合同表述正确的是:
某影视中心在一电视连续剧中为烘托剧情,使用播放了某正版唱片中的部分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以该使用行为未经许可为由要求制片人支付报酬。该协会的要求被拒绝后,遂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李某与黄某未婚同居生子,取名黄小某。后李某和黄某分手,分别建立了家庭。黄小某长大后,进入演艺界,成为一名当红歌星。星星报社专职记者吴某(工作关系在报社)探知这一消息后,撰写文章将黄小某系私生子的事实公开报道,给黄小某造成极大痛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奶粉一批。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将国产奶粉谎称为进口奶粉。甲公司事后得知实情,适逢国产奶粉畅销。甲公司有意履行合同,乙公司则希望将这批货物以更高价格售与他人。此时,当事人的下列行为,对合同效力将产生什么影响?()
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刘大山是诚信服装贸易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11月,刘大山以佳佳服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从国外进口了一批价值120万元的服装,而后其又将该批服装全部销售给了红云服装贸易有限公司,该批服装大受欢迎。诚信公司董事会得知此情后,提出如下主张,其中不
某集团总公司为其子公司与某钢厂的钢材买卖合同在1000万元的限度内提供连带保证,并委派专人监督合同的执行。钢厂交付给子公司的价值50万元的一批钢材质量严重不合格,子公司未提出异议并接受了货物,但集团总公司以书面形式向钢厂提出了异议,要求退货。子公司与钢厂的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内蒙古储量居世界首位的矿产是()。
在立式车床上,为了保证平面定位的精度和可靠性,通常采用()等高块来定位。
信息不是凭空存在的,必须借助于某种物质才能存在、存贮和传递,即信息对物质载体具有()
A.生物素B.叶酸C.磷酸吡哆醛D.维生素PP转氨酶的辅酶
298K时,反应:的达到平衡后,若在恒容容器中加入氦气,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某产品由三道工序加工而成,原材料在每道工序之初投入,各工序的材料消耗定额分别为20千克、30千克和50千克,用约当产量法分配原材料费用时,下列关于各工序在产品完工程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根据支付结算的有关规定,托收承付的付款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下列选项中,托收承付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的款项有()。
25人排成5×5方阵,从中选出3人,要求这3人不同行也不同列,则不同的选出方法种数为:
NowtheweatherinBeijingisgetting______.
Mostofustrustourdoctorsevenwhentheyhandusaprescriptionforadrugwecan’tpronounce.Butnatural,holistic(全面的)p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