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持有某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份,同时是该公司的董事长。张三经常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公司进行交易签订合同,这些合同一般是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公司的财产出售给张三或者是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买进张三的个人财产。其结果导致公司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则下列说

admin2009-05-14  29

问题 张三持有某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份,同时是该公司的董事长。张三经常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公司进行交易签订合同,这些合同一般是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公司的财产出售给张三或者是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买进张三的个人财产。其结果导致公司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在公司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张三承担连带责任
B、在公司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C、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张三赔偿公司的损失
D、在公司的董事会决定不对张三提起诉讼时,任何持有公司1%股份以上的股东都可以请求监事会对张三提起诉讼,若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的,该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张三提起诉讼

答案2,4,8

解析 《公司法》第58条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一人公司不包括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应选A。第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选BC。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边带责任。D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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