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与乙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在人民法院何种行为前,甲公民作为原告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甲与乙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在人民法院何种行为前,甲公民作为原告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admin
2013-12-28
33
问题
甲与乙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在人民法院何种行为前,甲公民作为原告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选项
A、开庭审理
B、生效判决执行
C、判决作出后生效
D、宣布判决
答案
1,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可见,甲在宣判前包括开庭审理前、宣布判决前有权申请撤诉。由此可知AD项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f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民事案件被告李某因不服一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提起上诉,在此期间,该案原告王某向一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下列各项做法中遵守了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下列哪些案件时,无须先行调解?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应于同年12月10日向银行还款,由乙公司提供了保证,但银行希望再提供物的担保,乙公司又提供了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则银行:
刘某申请购房贷款,王某作为其一般保证人,现刘某无力还贷款,银行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在仓储合同中,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的时间与仓储费增减的关系是()。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2002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机器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
甲乙签订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由甲方送货,甲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8万元的苹果一车。丙送货途中因山洪冲垮公路迟延3天到达,丙及时通知乙方,并随后提供了证明。乙方以逾期交货为由拒收货物且拒付货款。丙多次交涉无果,只好贱价处理。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广州某玩具厂有一批玩具要发运至哈尔滨某收货人,玩具厂把玩具交给广州火车站托运,货到北京后,广州火车站又把货交给与其存在联运关系的北京火车站继续运往哈尔滨。货到哈尔滨后,收货人去哈尔滨火车站提货,发现玩具数量与提货单上所载数量不符。经查货物短少的原因在于:货
甲向乙借款5万元,规定1年后归还,现甲的业务开发不需要这么多钱,自己提出提前还款,则:
王某在吃饭时丢失瑞士名表罗西尼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作生日礼物。手表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下车后即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
随机试题
下列属于静态图像文件格式的有_________。
产褥感染体温过高病人的护理措施,错误的是
关于肾上腺的叙述,错误的是
男性,50岁。上肢被开水烫伤,皮肤见多数较大水疱,其烧伤累及皮肤的深度为
依据我国资源税的相关规定,可以将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资源分为()。
法国语言学家梅耶说:“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语言。”所以,语言的工具性本身就有文化性。如果只重视听、说、读、写的训练或语言、词汇和语法规则的传授,以为这样就能理解英语和用英语进行交际,往往会因为不了解语言的文化背景,而频频出现语词歧义、语用失误等令人
多媒体技术的关键在于解决动态图像和声音的存储与传输问题,若不经压缩,以VGA 640×480点阵存储一幅256色的彩色图像大约需( )M字节存储空间。
如果运行一个表单,下列事件首先被触发的是()。
Whatisthemainpurposeofthiscall?
A、Moreenvelopesshouldbeprepared.B、Heshouldwritemoreletters.C、Heshouldcareabouthisemployees.D、Heshouldconsid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