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应于同年12月10日向银行还款,由乙公司提供了保证,但银行希望再提供物的担保,乙公司又提供了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则银行: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应于同年12月10日向银行还款,由乙公司提供了保证,但银行希望再提供物的担保,乙公司又提供了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则银行:
admin
2009-01-14
28
问题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应于同年12月10日向银行还款,由乙公司提供了保证,但银行希望再提供物的担保,乙公司又提供了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则银行:
选项
A、如果甲公司邀请丙公司以其公司的财产为该贷款提供了抵押,则银行既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行使对丙公司的抵押权
B、如果该抵押是甲公司以其自己的一辆汽车为该贷款提供了抵押,则银行应当先向甲公司主张抵押权,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如果该抵押是甲公司以其自己的一辆汽车为该贷款提供了抵押,但该抵押合同因为各种原因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丧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应当免除
D、如果甲公司邀请丙公司以其公司的财产为该贷款提供了抵押,银行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对丙公司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银行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乙公司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答案
1,2,8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38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8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本题相对简单,根据该条的规定,即可得出答案,但是我们要注意物保和人保的关系,该解释就人保与物保的关系因物保是谁提供的而规定了不同的处理规则,修订了担保法的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j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合议庭有的同志提出,此案对青少年尤其在校生有教育意义,社会上经常有向行驶中的列车或汽车投掷石块等物的情况,中、小学生可以从本案中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故应将本案在中、小学生范围里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即公开审理此案。假如司法机关未对被告
王某和张某之间是否成立合伙关系?为什么?王某应否对李某的继承人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为什么?
案情;尔玛超市采取自助式存包,即消费者自行将物品存放在超市提供的密码箱里,然后消费者自行保存密码存条,消费完毕后自行凭密码取出所存物品。一日,甲前往尔玛超市购物,临进入超市前,甲按照超市自助式存包的程序将随身物品保存。之后,甲在超市里购物若干,结账
案情:2005年,李某在某区电子元件厂(系集体企业)附近买下一处房屋,准备装修后经营饭店。为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李某与该电子元件厂的领导达成协议,李某经营的饭店挂靠在电子元件厂,李某每年付给电子元件厂一笔“挂靠费”。饭店也因此登记注册为“某区电
案情:于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药材2万公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于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国家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于某需缴纳税款5000余元。于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本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当由厂方缴纳。县国税局未采
被告人张某,男,30岁。张某因为急于结婚,向开饭馆的邻居李某借款3000元,口头约定一年为期。一年以后,经李多次催要,张起初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脱,后来就咬定没有这笔欠款。一日,在李家饭馆双方为此笔债务发生口角以致动手,李被张殴打成重伤住院,他带来的一个朋友王
方某将自己名下的工商银行活期存折的密码告诉耿某,让耿某取款先用,方某和耿某之间形成了什么法律关系?耿某和方某住房的日常开销应如何分担?方某欲将自己拥有的对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时,耿某有何权利?
方某将自己名下的工商银行活期存折的密码告诉耿某,让耿某取款先用,方某和耿某之间形成了什么法律关系?在本案中,方某外出前的叮嘱涵义甚广,包含着工地上需用钱可以动用存折内存款的意思。之后耿某取钱的行为在民法上是否具有违法性?
刘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鲜花,而张某在中途将鲜花委托运输公司代为销售,未经刘某同意,张某是否超越了代理权?为什么?如果运输公司在卖鲜花时垫付花市交易费1000元,运输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其两个债权人乙、丙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其中乙公司对甲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依法受理后,指定快船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接受债权人的申报。下列四项债权均向管理人申报:①本应于1年后才到期的20万元借款;②戊公司对甲公
随机试题
对运行中的二次回路进行清扫时,应注意些什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下列选项中,应当属于要约的是()。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以()等名目发布房地产广告。
持有丙、丁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以在()区域范围内承接业务。
用市场法对拟转让的在制品进行评估,应考虑的因素主要是()。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绚丽多彩的民族民俗文化,成为吸引旅游者的丰富旅游资源。()
明代“浙派”的代表画家是________和________。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___________,_________!(曹植《白马篇》)
法院“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除涉案合同不规范、被执行人暴力抗法、行政干预等因素外,办案经费不足、装备落后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你认为如何破解法院“执行难”问题?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