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5年4月10日在厦门履行合同。2015年4月10日,甲公司依约交货后,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根
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5年4月10日在厦门履行合同。2015年4月10日,甲公司依约交货后,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根
admin
2018-04-28
33
问题
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5年4月10日在厦门履行合同。2015年4月10日,甲公司依约交货后,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选项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答案
B,D
解析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长沙)或者合同履行地(厦门)的人民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Pp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拟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办公家具,授权本单位员工李某携带一张记载有本单位签章、出票日为2013年5月9日、票面金额为18万元的转账支票(同城使用,下同)前往采购。5月10日,李某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价值18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合同签订当
有关票据金额,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有()。
某卷烟厂2015年1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收购价款10%的价外补贴。已知,烟叶税的税率为20%。根据烟叶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复合税率征收关税的是()。
某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开发的位于本市区的A项目商品房的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当年将委托建造的该项目商品房全部销售,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2)年初受让A项目所占土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2年度委托建筑公司建造住宅楼10栋,其中:800%的建筑商积直接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7648万元;其余部分暂时对外出租,本年度内取得租金收入63万元。与该住宅楼开发相关的成本、费用包括:(1)支付土地使用权地价款1.400万元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随机试题
关于化脓性关节炎浆液纤维素渗出期的叙述正确的是()
哪项是糖尿病病人失明的主要原因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化工厂以煤为原料生产甲醇60万t/a。该工程的主要过程为煤制备、气化、变换、脱硫脱碳、压缩、甲醇合成、精馏,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表1为备煤工序废气的排放情况。工程设置污水处理站,专门用于处理煤气化污水和低温甲醇洗废水,设计规模为25m3/h。表2为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注明工程( )使用年限。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前,应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部门签署排放许可协议,申领许可证。
“最近发展区”是由()提出来的。
将2名教师和6名学生分成两个小组到A、B两个单位进行实习,其中每个小组都有1名教师和3名学生,则实习的安排方法共有()种.
下列程序的输出结果是______。structst{intx;int*y;}*p;intdt[4]={10,20,30,40};structstaa[4]={50,&dt[0],60,&dt[0],60,&dr[0],60,
Thestrangerhadtowalktothenextvillagebecausetherewasnobusgoingthere.Thebehavioroftheoldmanisquiteunusua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