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在2010年承担了一项机电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为落实施工劳动组织,编制了劳动力资源计划,按计划调配了施工作业人员。并与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该劳务公司提供60名劳务工,从事基础浇筑、钢结构组对焊接、材料搬运工作。进场前对劳务工进行

admin2015-06-02  34

问题 某施工单位在2010年承担了一项机电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为落实施工劳动组织,编制了劳动力资源计划,按计划调配了施工作业人员。并与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该劳务公司提供60名劳务工,从事基础浇筑、钢结构组对焊接、材料搬运工作。进场前对劳务工进行了安全教育。
    基础工程结束、安装工程开始后,项目部发现原劳动力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协调,而又难于在计划外增加调配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吊装作业和管道焊接等主体施工中劳动力尤为不足。项目部采取临时措施,重新安排劳务工工作,抽调12名劳务工充实到起重作业班组,进行起重作业。作业前项目部用1天时间对12名劳务工进行了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项目安全员提出12名劳务工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起重吊装作业资格,但项目部施工副经理以进行了培训且工程急需为由,仍然坚持上述人员的调配。
    低合金钢管道焊接(手工焊)在2010年8月开始焊接。项目部抽调6名从事钢结构焊接的有焊工合格证的劳务工参加焊接工作。在水压试验前监理工程师会同项目质量技术部门进行检查,发现:参与检测共有3名无损检测人员。3人的资格情况如下:N0.1号:RT Ⅰ级、UTⅡ级;No.2号:RT Ⅰ级、MTⅡ级;No.3号:RTⅡ级、UTⅡ级、PT-Ⅱ级;焊道射线检测的15C-04号报告共有3道焊口的检测结果,评定其中1道焊缝存在不合格的缺陷。该报告由No.1号评定检测结果,No.2号签发检测报告。
说明背景中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理由。项目安全员和项目部施工副经理对抽调劳务工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意见或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理由是:从事起重作业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 项目安全员的意见正确,项目主管施工副经理做法不正确。因为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基本要求。12名劳务工进行了简单培训不能代替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这12名劳务工未按规定要求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作业资格,不能从事该作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MIP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