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在委派项目组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2019-08-30  29

问题 会计师事务所在委派项目组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派遣刚考过注册会计师但没有实务经验的人员作为项目合伙人
B、会计师事务所对某一项审计业务委派两名项目合伙人
C、项目合伙人可以兼任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D、对于同一客户的连续审计业务应尽量委派同一富有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合伙人

答案B

解析 选项A,项目合伙人应具有履行职责所要求的适当的胜任能力、必要素质和权限,虽然考过了注册会计师,但是并没有实际经验是不具备项目合伙人所要求的胜任能力的;选项C,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应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选项D,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监控项目合伙人连续服务同一客户的期限及胜任情况。不能长时间内连续由同一项目合伙人负责审计同一客户,否则可能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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