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赵某2017年每月从其任职企业取得工资薪金6200元。2017年当年发生如下事项: (1)2月出版散文集一本,取得稿费60000元,赵某认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600元; (2)4月到甲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取得劳务费30000元,赵某认

admin2018-05-25  41

问题 中国居民赵某2017年每月从其任职企业取得工资薪金6200元。2017年当年发生如下事项:
    (1)2月出版散文集一本,取得稿费60000元,赵某认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600元;
    (2)4月到甲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取得劳务费30000元,赵某认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元;
    (3)6月取得当年2月购买某上市公司股票的分红所得5000元(该股票于当年12月份转让),赵某认为此项所得免税;
    (4)9月1日将自己的一套闲置住房出租给李某(租赁期限为4个月),含税月租金为2000元,赵某认为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元;
    (5)12月取得全年绩效奖金50000元,赵某认为此项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895元。
    要求:
计算赵某2017年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金额。(不考虑增值税个人起征点问题,已知城建税税率为7%)

选项

答案赵某工资、薪金所得(不含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6200-3500)×10%-105]×12=1980(元); 赵某2017年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1980+6720+5200+500+102.51×4+4895=19705.04(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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