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合伙经营鸭绒业务,甲提供厂房,乙提供鸭绒。双方请求丙以技术性劳务人伙,丙未予明确答复,但丙提供了技术性劳务,并参与了当年的分红,分红比例4:4:2。第二年因经营亏损,负债高达10万元。对该债务承担发,生分歧,丙认为自己不是合伙人,拒绝承担该债务。为此

admin2012-03-29  26

问题 甲、乙合伙经营鸭绒业务,甲提供厂房,乙提供鸭绒。双方请求丙以技术性劳务人伙,丙未予明确答复,但丙提供了技术性劳务,并参与了当年的分红,分红比例4:4:2。第二年因经营亏损,负债高达10万元。对该债务承担发,生分歧,丙认为自己不是合伙人,拒绝承担该债务。为此,诉至法院。该债务应如何承担?

选项 A、甲、乙、丙对该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丙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对该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B

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据此,丙的合伙人身份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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