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13年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

admin2022-07-10  50

问题 某居民企业2013年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选项 A、135
B、230
C、255
D、260

答案B

解析 A国的扣除限额=100×25%=25万元,在A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100×20%=20万元,小于抵扣限额,需要补税。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900×25%+[100×(25%一20%)]=230万元。本题答案为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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