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可有以下行为: ①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②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③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些行为的先后顺序为( )

admin2021-04-10  31

问题 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可有以下行为:
    ①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②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③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些行为的先后顺序为(    )

选项 A、①——②——③
B、②——③——①
C、①——③——②
D、③——②——①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涉及的行为顺序。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和不予审批减税、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等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按照此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和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故正确顺序应为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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