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纠纷的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方式调查取证?

admin2007-04-02  28

问题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纠纷的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方式调查取证?

选项 A、扣押涉嫌产品
B、查阅有关帐册
C、抽样取证
D、登记保存

答案B,C,D

解析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五章中,专门规定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纠纷过程中可以采取的调查取证方式。其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测量、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勘验。涉嫌侵犯制造方法专利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被调查人进行现场演示。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收集证据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式。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又无法进行抽样取证的情况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进行登记保存,并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对照上述规定,可以发现,因B选项、C选项和D选项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所以正确。至于A选项,由于在《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及相关上位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纠纷的过程中,可以采取扣押涉嫌产品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故A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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