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A为某省甲重点高中语文教师,多年来一直在该校从事语文教学工作。按照甲高中规定,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在课前备课,编写教案,并在每学期末上交教案给学校检查。 1999—2009年,A按学校规定先后上交高中三个年级全部语文教学教

admin2019-01-30  36

问题 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A为某省甲重点高中语文教师,多年来一直在该校从事语文教学工作。按照甲高中规定,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在课前备课,编写教案,并在每学期末上交教案给学校检查。
1999—2009年,A按学校规定先后上交高中三个年级全部语文教学教案共20册。
    2012年4月,乙出版社和丙文化公司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合同约定:丙文化公司把丛书“高中语文同步解析”的图书专有出版权授予乙出版社,为期5年。丙文化公司保证对交付出版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及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或足以导致其他法律纠纷的情况;如发生此类情况,责任完全由丙文化公司承担。
    2012年8月,乙出版社出版了“高中语文同步解析”丛书,共包括6种图书。2012年9月,A为教学参考购买该丛书,发现有两种书完全使用了其教案的内容,但事先她对此事一无所知。于是,A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乙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权。
    A认为:她是其教案的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各种权利;乙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语文同步解析”丛书中有两种书使用A的教案,却未经其许可,亦未给A署名,更未支付报酬,侵犯了A的多项权利;另外,涉案图书差错很多,不少差错甚至会误导读者,当属不合格产品。
    乙出版社向法院提交了丙文化公司和甲高中出具的证明。丙文化公司的证明称:“涉案两部书稿系据我单位与甲高中所签著作权转让合同而来,非从A处取得。当初曾将此情况告诉乙出版社。"甲高中的证明称:“A写作和上交教案时为本校教师,根据学校的规定写作教案并上交,是职务行为,所以这些教案的著作权属于学校。学校确实与丙文化公司签合同将教案的著作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与乙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事先已经征得本校同意。”
    据此,乙出版社辩称:涉案教案均为职务作品,著作权理应归属甲高中;丙文化公司将之编入丛书中时,是得到著作权人甲高中授权的。“高中语文同步解析”丛书是由丙文化公司署名并承担责任的作品,乙出版社出版该书有丙文化公司的合法授权,所以没有侵权。不过,对于A指出的两种图书中的差错,乙出版社承认是编辑、校对工作不够精细造成的,并向法院表示今后要加强规范化管理。
关于乙出版社在本案中的行为。下列说法中哪种或哪几种是正确的?请作选择回答。
A.涉案图书是否侵权,是丙文化公司与A之间的纠纷,乙出版社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B.所出图书涉嫌侵权完全是作者方面的原因,乙出版社在本案中只是受害者,不是侵权者
C.涉案图书的著作权之争实际上存在于A和甲高中之间,A起诉乙出版社侵权是弄错了被告
D.即使涉案图书在著作权归属方面没有纷争,乙出版社也因该书存在许多严重差错而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
E.如果乙出版社因法院判定侵权而作出经济赔偿,可向丙文化公司追偿

选项

答案关于乙出版社在本案中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D,E。D项,乙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语文同步解析”丛书中有两种书使用著作权人的教案,却未经其许可,亦未给著作权人署名,更未支付其报酬;涉案图书中存在由编校人员造成的严重差错,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修改权,而某些差错会误导读者,就属于对作品的歪曲和篡改,更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保护作品完整权。E项,乙出版社与丙文化公司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丙文化公司的作品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责任完全由丙文化公司承担。因此,乙出版社因法院判定侵权而作出经济赔偿,可向丙文化公司追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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