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某欠吴某3万余元,到期后吴某至傅某家中索要,傅某以身边没钱为由推托不还,二人遂发生口角,进而升级为扭打。在扭打过程中傅某无意间碰触到吴某胸部,时值盛夏,吴某衣着单薄,傅某色心大起,不顾吴某反抗将其强奸。在强奸过程中,吴某奋力挣扎,导致身体及生殖器多处受伤

admin2014-07-03  33

问题 傅某欠吴某3万余元,到期后吴某至傅某家中索要,傅某以身边没钱为由推托不还,二人遂发生口角,进而升级为扭打。在扭打过程中傅某无意间碰触到吴某胸部,时值盛夏,吴某衣着单薄,傅某色心大起,不顾吴某反抗将其强奸。在强奸过程中,吴某奋力挣扎,导致身体及生殖器多处受伤,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该事件同时导致吴某家庭关系紧张。村民对吴某指指点点,使吴某羞于外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吴某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则下列哪个选项符合法律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

选项 A、吴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傅某赔偿医疗费3万余元,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并且偿还债务3万余元
B、吴某应当在本案立案侦查后,开庭审理前提出赔偿要求
C、吴某可以要求傅某赔偿因住院而未能签订的一份重要合同的经济损失10万元
D、吴某可以要求傅某赔偿住院期间的误工费2000元,不能对精神损害赔偿部分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8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本题以下简称《规定》)第1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能对精神损害提起赔偿请求。选项A中吴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不符合本条的规定。此外,因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而引起的刑事犯罪,不能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就引起犯罪的民事债权提出主张,因为该民事债权并非被告人在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不能在审理与犯罪行为造成的相关损失时一并审理。在本案中,吴某因为到傅某家索还债务而被强奸,其对傅某所享有的3万余元债权在傅某实施强奸行为前就已经存在,并非是因为傅某的强奸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因此不能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就此项权利提出请求。A项不当选。《规定》第2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因此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既包括犯罪行为已经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如犯罪分子在作案时破坏的物品,被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这种损失称为积极损失。也包括被害人将来必然遭受的物质利益的损失,如因伤残减少的劳动收入、后续治疗费用等,这种损失称为消极损失。但是消极损失不包括今后可能得到的利益,如加班费等。选项c中,吴某要求傅某赔偿因住院而未能签订的一份重要合同的经济损失10万元。若吴某未住院,该份合同是否能够签订也只是未知之事,并非吴某将来必然遭受的损失,因此吴某不能主张傅某赔偿,C项不当选。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是吴某已经遭受的损失,吴某有权要求傅某赔偿,因此D项应当选。《刑诉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宜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宜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选项B认为吴某只能在立案后,开庭审理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显然不符合规定。因此B项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VW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