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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英国伦敦的英籍华人杨硕与中国公民赵丽系夫妻,2004年3月,赵丽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中国H市S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硕离婚。杨硕于2004年4月23日收到起诉状副本,并于2004年5月8日向H市S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H市S区
居住在英国伦敦的英籍华人杨硕与中国公民赵丽系夫妻,2004年3月,赵丽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中国H市S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硕离婚。杨硕于2004年4月23日收到起诉状副本,并于2004年5月8日向H市S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H市S区
admin
2009-02-14
27
问题
居住在英国伦敦的英籍华人杨硕与中国公民赵丽系夫妻,2004年3月,赵丽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中国H市S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硕离婚。杨硕于2004年4月23日收到起诉状副本,并于2004年5月8日向H市S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H市S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杨硕的该申请,并于2004年5月20日向杨硕送达了裁定书。杨硕当日签收了该裁定书,并表示不上诉?但又于2004年6月18日就管辖权异议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对杨硕的上诉,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选项
A、杨硕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无权上诉
B、杨硕因在接到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时已表示不上诉,所以其后来的上诉应视为无效
C、杨硕的上诉已超过上诉期限,故已丧失了上诉权,上诉无效
D、杨硕的上诉符合法律规定,其上诉有效
答案
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选项C错,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规定,对前款第(1)、(2)、(3)项裁定,可以上诉。而该条第1款第(2)项正是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所以选项A是错的。只要在法定上诉期间里,递交书面上诉状,其上诉均为有效。所以选项B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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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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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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