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17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7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17年6月5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丙银行抵押借款。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丙银行要求

admin2017-12-22  83

问题 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17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7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17年6月5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丙银行抵押借款。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已经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已经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未设立

答案C

解析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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