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立法法》中关于“立法权限”的规定,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dmin2009-01-19  25

问题 根据我国《立法法》中关于“立法权限”的规定,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从我国目前的立法现实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或修改法律的形式规范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B、有关国家主权、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不得将此项权力授予任何其他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D、被授权机关经授权机关同意,可以将所受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答案1

解析 《立法法》第2章第1节具体规定了我国法律的立法权限。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可见,对于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制定和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有在全国人大闭会时才可以对这方面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而且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所以C项表述是错误的。该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第9条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从这两个条文的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国家主权的事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不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绝对保留的立法权限,所以B项是错误的。该法第10条规定,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范围。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项权力。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由此可见,D项是错误的,立法权非同一般,将法定立法权授予其他机关行使,这在法理上就有争论,如果受权机关又将此项权力授予其他机关行使,这难以保证立法质量,也会偏离“人民主权”和“代议”原则,所以《立法法》规定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没有任何例外的情形。对于A项,则必须结合我国的立法实践,规定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是现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它是1984年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修正的;规定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它们分别由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规定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它们分别由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和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可见,就我国目前的立法现实来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三项制度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或修改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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