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找商场理论,协商未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找商场理论,协商未
admin
2013-09-05
60
问题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找商场理论,协商未果便将商场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认识是正确的?(卷一/2012年第14题)
选项
A、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学理解释权的宣称
B、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
C、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
D、商场的做法符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答案
B
解析
本题也为法律解释方面的题目。
法律解释包括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法定学理解释权的宣称,而按照法律规定,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该商场不具有这种最终解释权。因此,A项错误,不能成立。
本题中,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于是发生纠纷。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因此B项正确,符合题目要求,为本题的参考答案。
其他两项都有问题。C项不正确。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显然不能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D项也不正确。商场的做法明显不符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E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二)李大伟是M城市商业银行的董事,其妻张霞为S公司的总经理,其子李小武为L公司的董事长。2009年9月,L公司向M银行的下属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其间,李大伟对分行负责人谢二宝施加压力,令其按低于同类贷款的优惠利息发放此笔贷款。L公司提供了
关于司法公正及实体公正、程序公正问题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
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某甲在国家机关任职,某乙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某甲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某甲答应给某乙办事,但因故未能办成。某乙见事未办成,要求某甲退回好处费,某甲拒不退还,并威胁某乙如果再来要钱就告某乙行贿。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的缔约国。A公司是甲国投资者在乙国依乙国法设立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乙国政府对A公司采取了征收措施。根据前述两公约,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依《海牙规则》规定,下列哪些货损承运人可以免责?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在仲裁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此种情况下甲公司不具有下列哪一种权利?
随机试题
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的病理改变主要发生在
ATP合成部位在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高进低出”的利率政策,带有较强的政策性,贷款额度受到限制的一类贷款。()(2011年)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行为中,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2015年12月初“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286万元,12月发生的有关职工薪酬的业务资料如下:(1)以银行存款支付上月的应付职工薪酬,并按规定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6万元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
Inthepastfewdecades,remarkablefindingshavebeenmadeinethology,thestudyofanimalsocialbehavior.Earlierscientistsha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仅由用人单位缴纳而职工不缴纳。
1.打开考生文件夹下的数据库文件“大学管理”,修改并执行程序four.prg。程序four.prg的功能是:(1)建立一个“工资表”(各字段的类型和宽度与“教师表”的对应字段相同),其中职工号为关键字。(2)插入一条“职工号”、“姓名”
Unconsciously,weallcarrywithus【51】havebeencalled"bodybubbles".Thesebubblesarelikeinvisiblewails【52】defineourper
Recentprogressinpublichealthhashelpedpeoplelivelongerandhealthierlives.Thereisabundantevidenceof【C1】______the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