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中指出:“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admin2014-06-10  34

问题 2002年7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中指出:“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绑架撕票的,不负刑事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解释是立法解释
B、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解释表明: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C、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解释是扩充解释
D、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解释采用了文义解释的方法

答案2,8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无权进行立法解释,在这一解释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使用了字面解释和文义解释的方法。故选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7d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