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

admin2015-04-24  35

问题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药厂起诉。关于本案的举证与审理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012年试卷二第98题)

选项 A、法院应对被诉行政行为和药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并审理和裁判
B、药厂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C、如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药厂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不予准许
D、法院对本案的裁判,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答案B,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即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只针对被告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本题中,药厂的行为不是被诉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故A项错误。
    关于选项B,《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据此可知,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原告不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选项B正确。
    根据《证据规定》第43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可知,在庭审过程中,原告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而不是一概不予准许,选项C过于绝对,不应选。
    《证据规定》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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