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走私钢材的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货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 )论处。

admin2009-03-25  29

问题 甲与走私钢材的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货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    )论处。

选项 A、伪造发票共犯
B、伪证罪共犯
C、走私普通货物罪共犯
D、破坏通信罪共犯

答案4

解析 本题涉及走私罪。甲与走私钢材的罪犯在主观上有共同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帮助他人走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共犯。见《刑法》第25条、第153条。甲是与走私罪犯共谋,不成立其他罪的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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