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情形体现了“租赁权物权化”的是( )。
下列情形体现了“租赁权物权化”的是( )。
admin
2018-06-16
15
问题
下列情形体现了“租赁权物权化”的是( )。
选项
A、承租人获取租赁物收益的权利
B、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C、买卖不破租赁
D、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答案
C,D
解析
租赁权物权化是指为了强化承租人的地位,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赋予作为债权的租赁权一定的物权效力以对抗第三人的现象。租赁权物权化是对传统合同之债的相对性原理的突破,“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是具体表现。此外,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可见,选C、D项。租赁权在本质上是债权,承租人获取租赁物收益的权利是租赁权作为债权的体现,而非“租赁权物权化”的体现,故不选A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租赁合同特别效力的体现,而非“租赁权物权化”的体现,故不选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q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对同一天以相同主题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适用()原则。
甲与乙订立一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如果甲今年年底出国,甲就把房屋卖给乙。当事人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条件是()。
甲与乙离婚并约定2岁的儿子丙由女方乙抚养,如乙再婚,丙则由甲抚养。后乙在丙6岁时再婚,甲去乙家接丙回去抚养,乙不允。甲即从幼儿园将丙接回,并电话告知乙。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当事人不必通过约定即可产生的民事权利有()。
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被保险人甲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乙则认为被保险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都有道理。在此情形下应()。
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的“诊疗活动”和“过错”?
下列合同条款无效的是()。
随机试题
Mostpeoplewouldagreethat,althoughourageexceedsallpreviousagesinknowledge,therehasbeennocorrespondingincrease
下列哪项可引起下腔静脉扩张
人体组织和体液中,哪一种最少引起声衰减
患儿35周早产,顺产,出生体重2500g,生后Apgar评分1分钟为3分,现生后14d,新生儿20项行为神经测定(NBNA):30分,头颅B超示颅内出血。目前应给予哪项治疗
在爆破技术的分类中,()属于洞室爆破。
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发票是()。
课程的一般结构是
为贯彻新课程教育理念,教师应做到()。
东胡林人”遗址是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人类文化遗址,在遗址中发现的人骨化石经鉴定属两个成年男性个体和一个少年女性个体。在少女遗骸的颈部位置有用小螺壳串制的项链,腕部佩戴有牛肋骨制成的骨镯。这说明在新石器时代早期,人类的审美意识已开始萌动。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
•Readthefollowingarticleaboutnegotiatingandthequestionsontheoppositepage.•Foreachquestion15-20,markonelett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