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试分析保证的特征,设定条件和效力。(2010一专一59)

admin2021-10-25  48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试分析保证的特征,设定条件和效力。(2010一专一59)

选项

答案(1)保证的特征: ①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方式: ②是人的担保;③具有从属性、补充性、相对独立性和明确的目的性。 (2)保证的设定条件: ①须保证人符合法定条件; ②须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③须主合同合法有效; ④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3)保证的效力 ①在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债权人在履行期限届满未受清偿时,于保证期间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享有的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同时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还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②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kE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