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商对中国的市场潜力十分看好,欲设立一外资企业,下列关于该外商的出资方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dmin2022-03-15  25

问题 某外商对中国的市场潜力十分看好,欲设立一外资企业,下列关于该外商的出资方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外商可用该外商的商誉作价出资
B、该外商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该机器设备应当是外资企业生产所必需的设备
C、该外商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专有技术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所有
D、该外商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答案1

解析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5条第1款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因此,A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选。《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6条第1款规定:“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该机器设备应当是外资企业生产所必需的设备。”因此,B项不应选。《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7条规定:“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所有。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对作价出资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备有详细资料,包括所有权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性能、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和标准等,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报送审批机关。”因此,C、D两项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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