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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14年)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20-12-08
22
问题
(2014年)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
B、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
C、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
D、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
答案
C
解析
本题命题人挖坑很深,难度极高。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为四种情况分别处理:其一“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其二为“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其三为“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其四为“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可见,C项表述正确。A项错在“情实”应奏请执行死刑,而非“监候”;B项错在“缓决”危害性不大,而非危害性不能确定;D项错在“留养承嗣”针对的是被告人,而非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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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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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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