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

admin2021-05-28  21

问题 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3/6)

选项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房屋买卖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因此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所附生效条件为“明早7点甲家屋顶上来了喜鹊”,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前,合同尚未生效。
    选项B错误:合同不生效并非等同于合同无效。《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题中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并没有上述情形,不属于无效合同。
    选项C正确:7点差几分时,虽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但被甲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合同约定的7点无喜鹊飞来。所以合同生效条件未成就,合同未生效,乙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选项D错误: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果第二天早上七点甲家屋顶上来了喜鹊,乙就出10万块钱买甲的房子。据此可以判定甲乙之间存在一个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合同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乙虽然有将喜鹊赶走的想法,但题中买卖合同没有生效的原因是“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乙并未以自己的行为不当阻止条件的成就,自然也就不能适用《合同法》第45条第2款,仍应认定所附生效条件未成就,因此合同不生效,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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