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郑某因抢劫罪被某县公安机关抓获,在侦查过程中,郑某还交代了自己曾经拒不返还齐某寄存在自己家中的一辆摩托的事实。该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和侵占罪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

admin2012-06-25  22

问题 被告人郑某因抢劫罪被某县公安机关抓获,在侦查过程中,郑某还交代了自己曾经拒不返还齐某寄存在自己家中的一辆摩托的事实。该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和侵占罪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问题:检察机关将抢劫罪与侵占罪一并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选项

答案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和侵占罪一并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抢劫罪属于公诉的范围,应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提起公诉。而侵占罪则属于自诉的范围,应当由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以自诉人的身份,直接向法院起诉。本案中,对于被告人郑桌的侵占行为,摩托车车主齐桌并没有提出刑事自诉。侵占案件不仅属于自诉案件,而且还属于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由于齐某并没有告诉,因此检察机关不能越俎代庖进行控诉。同时,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不仅在提起方式上有所不同,而且在审理程序上也各有差异。因此,检察机关要求法院对本属自诉范围的侵占罪与抢劫罪一并审判,显然违反了刑事诉讼法有关公诉与自诉的基本规定,也正是基于相同的原因,人民法院对两种行为一并处理,也是不妥当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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