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初步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下列发明专利申请,有关公布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9-01-22  31

问题 对于经初步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下列发明专利申请,有关公布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申请人请求早日公布的,应当在初审合格后立即予以公布
B、申请人未要求提前公布的,则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与优先权日无关
C、申请人未要求提前公布的,则自优先权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D、分案申请自提出分案请求之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答案A,C

解析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该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该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五部分第八章第1.2.1.1节“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中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起满1 5个月进行公布准备,并于1 8个月期满时公布。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对于享有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其初步审查合格后的公布日应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若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则应在初步审查合格后及时公布。所以A、C选择正确,B选项错误。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照该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根据该规定可知,分案申请的申请日同原申请的申请目,而分案申请的提出日并不是该分案申请的申请日,故对于分案申请的公布日并非自分案申请的提出日起满18个月。分案申请的公布日期原则上适用《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即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然而实践中,分案申请的提出日往往距离其申请日(同原申请的申请日)较远,甚至已超过18个月,此时应在初步审查合格后及时予以公布。因此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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