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2-03-08  23

问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其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
B、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
C、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得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
D、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香港基本法与澳门基本法的相关知识点。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特别行政区享有包括“财税自治”在内的高度自治权。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其财政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特别行政区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也是单独的关税地区。特别行政区有权发行自己的货币并自行制定货币金融制度等。所以,A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1/2。除基本法另有规定外,立法会的法案、议案由全体议员过半数通过。所以,B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20%。所以,C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香港立法会可以有外籍议员的存在,但是应该符合基本法规定的比例限制。
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所以,D选项的表述也是错误的,廉政公署并非对立法会负责,而是对行政长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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