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

admin2018-10-10  34

问题 材料1: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2: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结合材料分析如何正确适用这一原则。(2009年分析67)

选项

答案实行司法独立,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受任何监督。 ①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但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得导致“代行”司法权的结果。 ②人民法院要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行使监督权或者领导权,不得导致下级机关“畏首畏尾”的结果。 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接受人民监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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