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五岁之子与乙六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1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遂赔偿丙一部同等价值电脑。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1.1万元出售给丁。现甲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其( )。
甲五岁之子与乙六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1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遂赔偿丙一部同等价值电脑。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1.1万元出售给丁。现甲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其( )。
admin
2015-07-08
33
问题
甲五岁之子与乙六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1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遂赔偿丙一部同等价值电脑。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1.1万元出售给丁。现甲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其( )。
选项
A、只能要求丙返还1万元
B、有权要求丙返还1.1万元
C、有权要求丙返还电脑
D、有权要求丁返还电脑
答案
A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据此,对于丙的损失,应当由乙承担,而不应由甲承担。丙受领甲给予的电脑,应属于不当得利,丙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甲。返还利益的具体范围依照获得利益一方的主观心态而定,受益方为善意的,若损失大于利益,只返还现存利益,若损失小于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损失为准。本题中,甲受到的损失(1万元)小于丙受益(1.1万元),而丙为善意(因其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故甲只能以损失(1万元)为准请求丙返还。故选A项。丙已将电脑卖出,而丁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排除C、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t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民事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关于假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某甲家中一只箱子和若干财物被盗,箱子当时就在附近的公共垃圾桶中被找到,里面的东西原封未动。某甲认为是窃贼所藏,日后必然来取,就产生了报复窃贼的念头,并把箱中物品取出,装入一个拉发的爆炸装置,放到原处。后来,一个清洁工清除垃圾时发现了箱子,打开时发生爆炸,当
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公民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
甲于2005年1月向乙借款7万元,借款期限为4个月,利息比照银行同期借款利率,二人签订了借款合同。3月,甲将自己居住的房屋送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4月,丙为了从事地板生意向丁银行贷款10万元,并以甲送给的住房作为还款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
司机张某在市区内违章超速行车,为躲避迎面驶来且正常行驶的货车,撞倒了路旁骑自行车的李某,致使李某当场死亡。众多行人发现后要求其停车,可张某为逃避追究,鸣笛驱车向人群冲去,赵某、钱某躲避不及,一死一伤。问:对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请说明理由。
试根据刑法的规定,论述犯罪未遂的特征和处罚原则,以及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关键区别。
随机试题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是()。
美的在2002年专门成立了柔性生产的项目组,进行柔性化生产的规划。主要从人、机、(物)料和方法等方面进行突破。在设备上,美的引进了柔性生产线。以前,美的使用的是上百米长的生产线,一圈下来需要1分钟左右,物料通过悬挂链进行投放,适合批量规模生产。现在则是短线
在西方,最早实施人事管理的部门是()。
人民警察应当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不得参与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胡锦涛在2005年1月1日全国政协举办的新年茶话会上说:在新的一年里,我国要坚持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促进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维护台海地区稳定。他再次重申,我们愿意以最大的
某市夏季高峰期对居民用电采用如下办法收取电费:月用电量在50度以内的部分,按0.4元/度收费;超过50度的部分,按0.8元/度收费。该市一户居民去年夏季高峰期有一个月的电费为32元,问该户居民用电多少度?
六个评论家——F,G,H,J,K和L将要根据以下条件看4部电影一一M,R,S和W:(1)每个评论家恰好看一部电影,每一部电影至少要被一个评论家看;(2)H和F同看一部电影;(3)L恰好和另一个评论家同看一部电影;(4
设连续型随机变量X的分布函数为求:P{-a/2<X<a/2}.
【B1】【B2】
Whatisthespeak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