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就同一项发明先后在中国和美国提出了专利申请,其美国申请以在中国的申请为基础要求了优先权,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dmin2020-01-12  43

问题 王某就同一项发明先后在中国和美国提出了专利申请,其美国申请以在中国的申请为基础要求了优先权,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选项 A、如果王某在中国的专利申请被驳回,则其在美国的专利申请同样应当被驳回
B、如果王某在中国的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则其在美国的专利申请同样应当被授予专利权
C、对于王某在美国的专利申请,应当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来确定能否授予专利权
D、对于王某在美国的专利申请,应当按照与中国相同的审查标准来确定能否授予专利权

答案C

解析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四条之二【专利:在不同国家就同一发明取得的专利是相互独立的】规定,(1)本联盟国家的国民向本联盟各国申请的专利,与在其他国家,不论是否本联盟的成员国,就同一发明所取得的专利是相互独立的。(2)上述规定,应从不受限制的意义来理解,特别是指在优先权期间内申请的各项专利,就其无效和丧失权利的理由以及其正常的期间而言,是相互独立的。(3)本规定应适用于在其开始生效时已经存在的一切专利。(4)在有新国家加入的情况下,本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加入时两方面已经存在的专利。(5)在本联盟各国,因享有优先权的利益而取得的专利的期限,与没有优先权的利益而申请或授予的专利的期限相同。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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