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下列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哪项?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下列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哪项?
admin
2012-12-22
42
问题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下列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哪项?
选项
A、甲在一银行的业务受理窗口上捡到一个包(包里有1万元),问:“谁丢了包?”见无人答应,便将包拿走。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农民乙见邻居将一样东西埋在院子的地里,趁夜晚无人挖出来一看是一古董,便带回家中,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丙深夜到他人家中行窃,以为家里无人。其实里屋有一个残疾老人,只是老人不敢出声,眼睁睁看着丙偷走彩电。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丁杀死仇人后,将其身上的现金和手机拿走。丁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应数罪并罚
答案
D
解析
A项中的包属于遗忘物,甲拿走不构成盗窃罪,如果其拒不退还可构成侵占罪。因为侵占罪的另一行为表现即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B项中埋在邻居家院子里的古董属于邻居所有,乙秘密窃取构成盗窃罪。C项中丙自认为自己的盗窃行为没有被发现,构成盗窃罪。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o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朱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后发现朱某有一子正在哺乳期内,则下列关于对朱某变更强制措施的说法没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是:
运输公司指派本单位司机运送白灰膏。由于泄漏,造成沿途路面大面积严重污染。司机发现后即向公司汇报。该公司即组织人员清扫被污染路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刑事诉讼中查封、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于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丁某教唆17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李某,在对王某欠债不还一案进行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人吴某的吃喝之后,在明知所强制执行的财产并非债务人王某所有,而且真正的财产所有人也及时提出异议,并且提出相应证明文件申请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李某严重不负责任,仍然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作为例外?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必须由()行使。
甲依据某省人民政府规章申请某项行政许可。X机关经审查发现该项许可涉及乙的重大经济利益,于是通知甲、乙进行陈述和答辩。在此过程中,意外发现乙在1年前获得的某项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的许可中曾使用欺骗手段(尚未构成犯罪)。最终甲的申请获准,许可到期日为2006年5月
随机试题
“现代管理理论之父”是()
Normallyastudentmustattendacertainnumberofcoursesinordertograduate,andeachcoursewhichheattendsgiveshimacr
男性,43岁,右下颌体部膨胀5年,生长缓慢。查体:下颌骨畸形,现张口受限,右下磨牙松动脱落,肿物表面见齿痕,颊侧膨隆。X线片示:右下颌角部阴影约4cm×5cm大小,可见多房性透光区,边缘呈半月切迹,左下双尖牙根呈锯齿状吸收,下颌骨下缘受累。关于其组织来
右眼直接对光反射消失,而间接对光反射存在,其病变部位在
《物权法》规定,()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是()。
A、 B、 C、 D、 C封闭空间数4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以下关于视图描述错误的是()。
Yesterday,Johnwentforabusridetothecountryside.Thebuswasnotfullandhehadagoodseatatthefront.Forabout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