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李某,在对王某欠债不还一案进行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人吴某的吃喝之后,在明知所强制执行的财产并非债务人王某所有,而且真正的财产所有人也及时提出异议,并且提出相应证明文件申请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李某严重不负责任,仍然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李某,在对王某欠债不还一案进行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人吴某的吃喝之后,在明知所强制执行的财产并非债务人王某所有,而且真正的财产所有人也及时提出异议,并且提出相应证明文件申请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李某严重不负责任,仍然
admin
2009-04-23
41
问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李某,在对王某欠债不还一案进行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人吴某的吃喝之后,在明知所强制执行的财产并非债务人王某所有,而且真正的财产所有人也及时提出异议,并且提出相应证明文件申请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李某严重不负责任,仍然对该财产强制执行,致使利益相关人遭受重大损失。下面选项中,对于李某的行为定性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李某构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B、李某构成受贿罪
C、李某构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依法择一重罪处之
D、李某构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
1
解析
根据《刑法修正案(四)》第8条第3款的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粗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案例中李某只是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人的吃喝,尚不构成受贿罪。所以选项BCD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H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与宗教具有较大的相似性,二者均为社会价值观的表现形态,都对社会行为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但二者毕竟是不同的意识形态和行为规范,下列关于两者的差异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法律条文、法律规则、法律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哪种情形中不能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下列关于宪法分类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中国一公司与巴拿马的一家船公司签订了一份航次租船合同,用以运送一批小麦到纽约港,双方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船长收货验收后签发了清结提单,第二日就出发了。谁知航行到大西洋中心海域时,该船的汽笛失灵,导致与另一艘船相撞。因碰撞事故的发
出票人向受票人开出的,要求受票人于见票时或于指定的时间或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是什么?()
根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规定,成员不得实施的投资措施包括哪些?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免去了副省长李某的职务,同时因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某出差到英国1年,决定由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某担任代理检察长,并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同时撤销了本省内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艾某的职务
乙国派驻甲国使馆的一秘查尔斯潘森酒后驾车与另一辆汽车相撞,造成5死3伤的恶性事故。甲国交警勘察现场后认定查尔斯潘森违章行使,负有全责。根据甲国法律,交通肇事造成2人死亡的,要承担刑事责任,赔偿受害者损失。问,本次交通事故甲国可以采用何种方式处理?()
随机试题
寒邪犯胃型之胃病的辨证要点为()
A国某公司以CW价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出口食品2000箱的合同,A国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办理了结汇,货到目的港后经复验发现,该批货物中的342箱食品所含的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250箱食品受潮变
房地产商以价格来制定销售量。()
任何问题都包含的基本成分有()。
胡锦涛在2005年1月1日全国政协举办的新年茶话会上说:在新一年里,我国要坚持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促进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维护台海地区稳定。他再次重申,我们愿意以最大的诚
人工智能在计算机领域内,正在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并在机器人、经济政治决策、控制系统、仿真系统等领域中得到了应用。尼尔逊教授给人工智能下的定义是:“人工智能是关于知识的学科——怎样表示知识以及怎样【R21】______知识并【R22】______
【B1】【B2】
小刘正在整理公司各产品线介绍的PowerPoint演示文稿,因幻灯片内容较多,不易于对各产品线演示内容进行管理。快速分类和管理幻灯片的最优操作方法是()。
...Finally,oneoftheprimarypurposesofartisto【T1】______athand.Subjectmatterdoesnotchangeallthatmuchovertime.
Receivingvisitorsandguestsisanimportantpartofthesecretary’sdailyroutineintheoffice.Thereisacertain【B1】______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