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根据以下情境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6年,甲(男,26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 如甲
根据以下情境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6年,甲(男,26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 如甲
admin
2020-10-20
25
问题
根据以下情境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6年,甲(男,26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
如甲乙丙三人成立共同犯罪,那么,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B、五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不是犯罪集团
C、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D、对于教唆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A项说法错误。第二十六条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B项说法错误。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C项说法正确。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YN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安专业知识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公安专业知识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讲道:“关于帝国主义对我国的承认问题,不但现在不应急于去解决,而且就是在全国胜利以后的一个相当时期内也不必急于去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与该论述基调一致的外交方针是: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是:
下列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是:
新,还往往伴随着快。新业态的成长有时快到________、机会宝贵到稍纵即逝,好像逼着经营者不得不“多干快上”。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新业态往往又更敏感、更脆弱、不确定性更大,更加容不得________、“蒙眼狂奔”。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如果把各项改革任务比作一个个盘子,那么领导干部就要学会“转盘子”,实现任务之间的________协调,才能同时转动多个盘子,下好改革一盘棋。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遇有________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公安工作与群众工作虽然关系密切,但是两者存在明显区别,其区别体现在________不同。
下列有关名著的表述,不正确的两项是:
下列选项中,涉嫌哪些类型的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监察委员会调查?
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机关是()。
随机试题
某珠宝店失窃,五个职员涉嫌被拘审。假设这五个职员中,参与作案的人说的都是假话,无辜者说的都是真话。这五个职员分别有以下供述:张说:“王是作案者。王说过是他作的案。”王说:“李是作案者。”李说:“是赵作的案。”赵说:“是孙作的案。”孙没说一句话。
企业在发展战略中选择和实施主导型技术,对企业竞争力、发展前途都会起决定性的作用,这说明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具有()
A、化湿、解暑B、化湿、明目C、化湿、消积D、化湿、平喘E、化湿、行气藿香的功效是
下列关于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的说法,错误的是()。
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m。
对于同样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如果采用的记账程序不同,所采用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也会不同。
如信用证规定“shipmentonorabout15thOct.2013”,那么装运期应为()。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
在识别和评估与会计估计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时,下列各项中,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了解的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