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5年)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时应当提前将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提前的日期是( )。
(2015年)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时应当提前将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提前的日期是( )。
admin
2019-03-12
28
问题
(2015年)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时应当提前将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提前的日期是( )。
选项
A、20日
B、10日
C、30日
D、50日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的财务会计。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X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A、B企业于2012年5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为200万元。根据合同规定,B企业于5月10日提交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5月20日提交B企业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200万,出票日期5月20日,承兑人、付款人为银行。6月1
2014年7月间,工商银行A市分行某办事处(相当于县级支行)办公室主任李某与其妻弟密谋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盗用该银行已于1年前公告作废的旧业务印鉴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签署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该汇票出票人和付款人及承兑人记载为该
2014年7月间,工商银行A市分行某办事处(相当于县级支行)办公室主任李某与其妻弟密谋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盗用该银行已于1年前公告作废的旧业务印鉴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签署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该汇票出票人和付款人及承兑人记载为该
2013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2)
甲公司向自然人乙借款,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后人民法院受理了丙公司破产案,但此时甲公司所欠乙的借款尚未到期。乙就其担保债权向管理人进行了申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已申请债权进行核查时,债权人丁提出:丙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借款到期后,如果甲公
2014年3月1日,上市公司甲(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布重组方案,其要点如下:(1)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包括负债)作价2.5亿元出售给本公司最大股东A;(2)A将其持有甲公司的35%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B,作价2.5亿元;(3)
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2014年3月,
某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5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000万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其折合的股份总额()。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钻戒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丙。丙取得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钻戒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四人均以25万元的货币出资。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时,甲享有50%的表决权,乙享有7%的表决权,丙享有13%的表决权,丁享有30%的表决权。2015年4月1日,丙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拟将该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随机试题
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__________日;案件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数字图像技术
洋地黄毒苷元的结构为紫花洋地黄苷苷元的结构为
()模式的特点是以市场需求作为技术创新过程的出发点
属于会计中期的会计期间有()。
注册税务师接受某房地产公司的委托进行纳税审核时,发现以下问题,认为企业经济业务处理有误的有( )。
中央银行可以采取( )的货币政策工具增加货币供应量。
在现代企业人员招聘中,面试是以()为基础,引入答辩式、演讲式、讨论式等多样化的辅助形式。
M、N两地之间要架设电缆,已知两地问地势复杂,电缆的架设需要绕道,绕道线路和相应的线路会导致的电量损耗(即所示数字,单位略)见右图。则从M到N架设电缆的电量损耗最低为()。
下列程序的执行结果是(,)。a=751fa>90Theni=41fa>80Theni=31fa>70Theni=21fa>60Theni=1Print”i=”;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