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题)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过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admin2016-12-30  49

问题 (2016年真题)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过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选项 A、抢夺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二节中抢夺罪、抢劫罪。依照相关司法解释,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一)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二)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三)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本题中,甲、乙飞车抢夺过程中因车速过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符合该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情形。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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