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的A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主要经营活动和缴纳税金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烟丝被海关征收关税60000元、增值税80000元、消费税100000元; (2)受位于市区的B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烟丝一批,B卷烟厂提

admin2016-06-05  34

问题 某镇的A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主要经营活动和缴纳税金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烟丝被海关征收关税60000元、增值税80000元、消费税100000元;
  (2)受位于市区的B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烟丝一批,B卷烟厂提供烟叶成本70000元,A卷烟厂向B卷烟厂收取代垫辅料费8000元(不含增值税)和加工费10000元(含增值税),A卷烟厂无同类烟丝的市场价格;
  (3)向国税机关正常缴纳消费税40000元,增值税30000元;
  (4)因税务检查被查补消费税10000元、增值税5000元,被处以罚款8000元,加收滞纳金600元。
  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要求计算:
  (1)A卷烟厂应代收代缴B卷烟厂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
  (2)A卷烟厂自身业务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

选项

答案(1)A卷烟厂应代收代缴B卷烟厂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70000+8000+10000/(1+17%)]/(1—30%)×30%×(5%+3%+2%)=37091.58×(5%+3%+2%)=3709.16(元) (2)A卷烟厂自身业务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额=(40000+30000+10000+5000)×(5%+3%+2%)=850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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