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甲缔约国与乙缔约国的桑德公司通过书面约定一致同意:双方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应直接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据此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7年第47题)

admin2017-06-13  21

问题 根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甲缔约国与乙缔约国的桑德公司通过书面约定一致同意:双方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应直接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据此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7年第47题)

选项 A、任何一方可单方面撤销对提交该中心仲裁的同意
B、在中心仲裁期间,乙国无权对桑德公司行使外交保护
C、在该案中,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用尽当地救济解决争端
D、对该中心裁决不服的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裁决的诉讼

答案B

解析 围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是一种特殊的商事纠纷,其当事人一方为主权国家,另一方为私法上的主体,主要是公司。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相关的纠纷,仲裁法律基本原则当然也具有指导意义。A选项不正确,因为根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以下本题中简称《公约》)第25条,当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双方表示同意将他们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的任何法律争端书面提交给“中心”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这与仲裁法及合同法原理是一致的,因为合同缔结后,任何一方通常是不能单方面撤销合同的。双方将有关争议提交“中心”仲裁的书面意思表示就是一项仲裁协议,它是不得由一方单方面撤销的。B选项正确,因为根据《公约》第27条的规定,当争议被交付“中心”仲裁后,缔约国不应采取外交保护措施。C选项错误,因为根据《公约》第26条,缔约国虽可以要求以用尽该国行政或司法救济作为其同意根据本《公约》交付仲裁的条件,但本题干中表述的事实说明,双方一致同意将双方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争端,直接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这意味着他们放弃了用尽当地救济作为交付仲裁的条件。前述的B项与C项均与国际公法的规则有关,是因为这类纠纷的特殊性。对于不熟悉国际公法的考生,它们可能构成干扰项。D选项错误。根据《公约》第53条,裁决当事人不得进行任何上诉或采取除本《公约》规定外的任何其他补救办法。而根据《公约》第五节,对该中心作出的裁决只能向中心的秘书长提出撤销要求,并按照《公约》和“中心”的规则处理,其他人没有管辖权。这一点显示了“中心”仲裁与一般国际商事仲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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