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体户王某在甲市做生意时欠缴税款2800元,在没有缴清所欠税款的情况下,便迁到乙市继续做生意。为追缴工某所欠税款,甲市税务局请求乙市税务局对王某代为追缴所欠税款2800元,并交纳滞纳金1260元。王某认为滞纳金太多,不符合法律规定,对税务局的行为不服。此

admin2013-01-17  26

问题 某个体户王某在甲市做生意时欠缴税款2800元,在没有缴清所欠税款的情况下,便迁到乙市继续做生意。为追缴工某所欠税款,甲市税务局请求乙市税务局对王某代为追缴所欠税款2800元,并交纳滞纳金1260元。王某认为滞纳金太多,不符合法律规定,对税务局的行为不服。此时,王某(  )。

选项 A、可可以向乙市税务局的上一级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B、可以向甲市税务局的上一级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C、可以向甲、乙两市的任何一个税务局的上一级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D、可以直接向乙市人民法院对乙市税务局提起行政诉讼
E、申请复议后才能提起诉讼

答案B,E

解析 本题考核委托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机关。对委托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委托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中请复议。根据《税务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不得迳行起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z9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