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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37题)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37题)
admin
2021-05-31
20
问题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37题)
选项
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B、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
C、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D、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答案
C
解析
确认之诉是原告要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要求法院确定某项事实,并不是确定某个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婴儿不是确认之诉。A项错误。 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是要求法院认定特定的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是非诉案件,不是变更之诉。离婚案件才是变更之诉。B项错误。 给付之诉是原告认为他和被告之间存在某法律关系,基于该法律关系要求履行被告一定的民事义务。给付的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张某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是要求被告给付一定的财物,是给付之诉。C项正确。 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要求法院改变或消灭既存他和被告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是变更了抚养关系中应当履行义务的内容,是变更之诉,不是给付之诉。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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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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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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