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于2004年4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4年7月,陈某出国留学的签证得到批准,遂想解除与某房地产公司的劳动合同。陈某应采取下列哪种做法?( )

admin2014-07-18  33

问题 陈某于2004年4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4年7月,陈某出国留学的签证得到批准,遂想解除与某房地产公司的劳动合同。陈某应采取下列哪种做法?(    )

选项 A、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B、可能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C、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D、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B

解析 见《劳动法》第32条。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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