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9年)法国公民皮埃尔与主营业地在深圳的旭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被派往在尼日利亚的分公司工作。后皮埃尔被解雇,诉至中国深圳某法院。法院应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
(2019年)法国公民皮埃尔与主营业地在深圳的旭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被派往在尼日利亚的分公司工作。后皮埃尔被解雇,诉至中国深圳某法院。法院应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
admin
2020-11-05
24
问题
(2019年)法国公民皮埃尔与主营业地在深圳的旭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被派往在尼日利亚的分公司工作。后皮埃尔被解雇,诉至中国深圳某法院。法院应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
选项
A、法国法、中国法或尼日利亚法中对皮埃尔有利的法律
B、法国法,因为皮埃尔为法国籍
C、中国法,因为旭日公司主营业地在中国
D、尼日利亚法,因为皮埃尔工作地在尼日利亚
答案
D
解析
根据《法律适用法》第43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本题中,劳动者工作地在尼日利亚,所以应适用尼日利亚法,故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l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法律文书,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下列有关执行和解协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费某与梁某均为中国公民,两人于2005年10月在广州结婚,次年梁某即留学意大利。2009年3月,梁某向意大利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费某的婚姻关系。同年4月,费某在国内获知梁某起诉一事,遂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的是:(
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以及司法解释对涉外民事诉讼作出了一些特殊规定,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孙某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孙某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地生活着,日日期盼着孙某的归来。在等待了四年之后,见孙某已无生还希望,其妻便开始考虑再婚之事。为此,孙某之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了孙某死亡,孙某的全部财产除了偿还其欠朋友的5万元之外,其余部分由孙某之妻和他的
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起诉与丈夫乙离婚,同时主张抚养小孩、分割房屋和存款。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以下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甲抚养小孩并分得房屋;乙分得存款及双方共同经营的杂货店;共同债务2000元由甲承担。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关于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Ⅰ.对证券流通与发行的中介需求日增,由此催生了最初的证券中介业务和第一批证券经营机构Ⅱ.1988年,国债柜台交易正式启动Ⅲ.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深圳证
Itwassuggestedatthemeetingthateffectivemeasures______tosolvetheproblem.
女性,25岁,未婚,半年来乏力,面色苍白,1周来加重,既往有十二指肠溃疡病5年。化验血Hb75g/L,RBC3.5×1012/L,WBC8.5×109/L,Plt325×109/L。诊断为缺铁性贫血。该患者最不适宜的处理是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在效力上的不同有()。
某多跨连续钢梁,按塑性设计,当选用工字形焊接断面,且钢材采用Q235-B时,试问:其外伸翼缘宽度宽厚比的限值,应与下列何项数值最为接近?
属于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的有()。
挡土墙结构形式基本可以分为( )等类。
关于抹灰工程基层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相对于DES算法而言,RSA算法的(102),因此,RSA(103)。
Thereissupposedtobeasafety______whichmakesitimpossiblefortrainstocollid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