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无过当防卫”。

admin2022-03-17  31

问题 试论述“无过当防卫”。

选项

答案《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所谓的特殊防卫,又称无过当防卫。 它必须服从正当防卫的基本条件,这就是防卫起因、防卫时机、防卫动机、防卫对象,缺少的只是防卫限度。特殊防卫的无限度,也是在有限的范围之内的,具体地说,只有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能适用无限度的特殊防卫。其中,杀人、抢劫、强奸和绑架都是刑法分则中的具体罪名,但必须是实施了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而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以麻醉实施的抢劫、以揭发隐私相威胁的强奸等非暴力性的犯罪,不属于上述规定罪名之列。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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