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在甲涉嫌抢劫一案的庭审过程中,其以检察院的书记员乙曾在侦查阶段参与侦查活动为由,对其提出了回避的申请。对审判人员丙以业务素质不高为由提出了回避的申请:对审判员丁是本案被害人的叔叔为由提出了回避的申请。 问题: 若因其他法定理由决定丙回避,丙

admin2016-01-15  73

问题 案情:在甲涉嫌抢劫一案的庭审过程中,其以检察院的书记员乙曾在侦查阶段参与侦查活动为由,对其提出了回避的申请。对审判人员丙以业务素质不高为由提出了回避的申请:对审判员丁是本案被害人的叔叔为由提出了回避的申请。
    问题:
若因其他法定理由决定丙回避,丙能否提出异议?

选项

答案如果决定丙回避,丙可以提出异议,即在开庭审理之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高法解释》第30条规定:“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或者书面作出决定,并将决定告知申请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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