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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育有三子王大、王二、王三,其妻早亡。因王二平日尽孝较多,王强设立遗嘱载明:其死亡后财产由王二全部继承。后王二不幸在车祸中死亡(其妻和独子王小二幸免),王强悲伤过度,不久也去世。在分割王强遗产时,宋浩主张王强生前欠其8万元债务未偿还,后经查属实。据此,下
王强育有三子王大、王二、王三,其妻早亡。因王二平日尽孝较多,王强设立遗嘱载明:其死亡后财产由王二全部继承。后王二不幸在车祸中死亡(其妻和独子王小二幸免),王强悲伤过度,不久也去世。在分割王强遗产时,宋浩主张王强生前欠其8万元债务未偿还,后经查属实。据此,下
admin
2021-06-28
17
问题
王强育有三子王大、王二、王三,其妻早亡。因王二平日尽孝较多,王强设立遗嘱载明:其死亡后财产由王二全部继承。后王二不幸在车祸中死亡(其妻和独子王小二幸免),王强悲伤过度,不久也去世。在分割王强遗产时,宋浩主张王强生前欠其8万元债务未偿还,后经查属实。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因遗嘱继承人王二死亡,王强的遗产应由王二的继承人继承
B、王强的遗产应当由王大、王三及王二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C、若王强留下的遗产实际价值不足8万元,则其继承人无须向宋浩承担清偿责任
D、对于王强8万元的债务,应由王大、王三以及王二的妻子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1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的前提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本案王二在王强死亡前死亡,所以不发生转继承。同时,王二是王强的遗嘱继承人,因王二先于遗嘱人王强死亡,王强对王二的遗嘱失效,王强的财产转为法定继承。在王强死亡时,其遗产由其所有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而非由王二的继承人继承。故A选项说法错误,为本题正确选项。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据此,只有王小二可以通过代位继承取得王强遗产的相应份额,王二的其他继承人无权参与王强的遗产分割,故B选项说法错误,为本题正确选项。
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并非“无须承担”,故C选项表述错误,为本题正确选项。
王二的妻子并非王强的法定继承人,而王小二因代位继承成为法定继承人,也参与了王强的遗产分割,应与王大、王三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故D选项说法错误,为本题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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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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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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