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而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或不予答复的,申请人可通过何种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

admin2009-02-15  48

问题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而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或不予答复的,申请人可通过何种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

选项 A、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受理,必要时由上级机关直接受理
B、可以直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C、若该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复议机关超过法定复议期限不予答复的,可以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即使此类案件属于复议前置的,对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裁决,仍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答案1,4,8

解析 见《行政复议法》第20条,《行政诉讼法》第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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