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
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
admin
2022-09-19
34
问题
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法考真题]
选项
A、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
B、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C、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D、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答案
D
解析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债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本题中,乙通过另行履行提存之债消灭债务,并要求取回提存物,此时,丙和提存机关并没有建立法律关系,因而,甲机构违反保管义务导致提存物毁损、灭失的,应当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E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2011年·卷三·49题)
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三·37题)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2011年·卷三·43题)
甲同A公司与我国B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诉至我国法院。A公司代表人凯莉来中国参加诉讼,并拟委托刘某作为A公司代理人进行诉讼。根据我国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泰瑞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成立,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60%。2018年2月,在未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以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形式通过了与鸿盛公司合并的1号决议。2018年9月,泰瑞公司召开股东会,准备对外投资新能源汽车
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企业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
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幢大楼,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超出其依法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实际建筑面积也超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汪规定的面积。关于对该公司的处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情形构成表见代理的有()。
随机试题
A.扶正B.祛邪C.扶正兼祛邪D.先祛邪后扶正邪盛为主,兼扶正反会助邪,治疗原则是
简述平衡膳食的组成。
配制注射剂的环境区域划分哪一条是正确的
痰镜检查到色素细胞最常见于
A、卵黄囊B、胆囊C、淋巴管D、肝脾E、骨髓胚胎第4个月时主要造血器官是
李某从国外归来,因携带商品过多被罗湖海关认定为走私,李某欲提起行政复议,则下列关于复议机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施工成本目标控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是()。
行李员工作不细致,导致两个团队的行李搞混,致使旅游者拿不到行李,这类事故属于()。
教育心理学上,将教师期望的自我应验的预言效应称为___________。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