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2011年·卷三·49题)
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2011年·卷三·49题)
admin
2021-05-31
20
问题
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2011年·卷三·49题)
选项
A、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
B、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
C、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
D、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
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2、3款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A、B、C选项分别属于第237条第2款中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二)项的规定,都属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只有D选项不属于法定情形,所以法院可驳回甲的申请。D选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Y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下列哪种情况提出抗诉?()
对于下列哪些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A区甲公司和B区乙公司在C区订立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200吨钢材。双方约定运输方式为代办托运。后甲公司依照合同履约后,乙公司一直拖欠甲公司500万元的货款。甲公司与乙公司多次交涉还款事宜未果,并得知乙公司无力还款,只有一座两层小楼租给了丙公
A省的某运输公司(公司注册地为丁县)运送两吨化学原料,由B省的甲县运至丙县,途经甲、乙、丙三县的交界时,发生翻车事故,致使化学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张家村村民张某以及乙县王家村村民王某、丙县马家村村民马某某的稻田,受害村民要求赔偿,由于与运输公司在有关数据和
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和乙银行发生借贷纠纷。后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甲公司董事长为获得胜诉,向法院审判人员行贿5万元。该行为被发现后,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和议庭,对行贿案件进行审理,判决开除甲公司董事长党籍,有期徒刑5年。同时该合议庭对借贷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10.
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向其支付所拖欠的货款的货物质量不合格而给自己造成的原材料损失60万元。根据本案情况,在()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缺席判决。
甲从丁销售中心购买了一发动机,该发动机为乙厂所生产,但产品上贴上丙公司的商标,因发动机存在制造缺陷,为此引起纠纷。依据产品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测量蒸汽压力时,应加装凝液管和隔离罐。()
设向量α=(1,1,1),则它的单位化向量为________.
下叙体位,适合心脏摄影的是
遵义会议成为中国共产党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标志,主要是因为()。
辩证法既可以和唯物主义结合,也可以与唯心主义同流。()
A.Itisjustcleanerandsafer.B.youneedtotryaheatedeyelashcurler.C.theywillmakecleansingmucheasier.A:Howca
下面关于正式沟通特点说法正确的是()
设a=6,则执行x=IIf(a>5,-1,0)后,x的值为()。
若要求定义具有1O个int型元素的一维数组a,则以下定义语句中的错误的是______。
在正向市场上,只要基差变大,无论期货、现货价格是上升还是下降,买入套期保值者都不可能得到完全保护。()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