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dmin
2022-10-24
29
问题
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均系书证
B、李某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前向法院提交房屋买卖合同
C、田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是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D、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后应当出具收据,加盖法院印章和经办人员印童
答案
A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C1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经》中规定侵犯官私财产行为的篇目是()。
(2016年真题)下列情形中,符合我国法定免责条件的有()。
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行政与立法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采取专门机关行使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是()。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选项中,属于夏朝首次创立的制度或者法律原则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
(2016年真题)2014年5月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该法条所包含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汉朝基本法律框架的法律有()。
2006年5月9日,县公安局以甲偷开乙的轿车为由,向其送达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甲不服,于同月19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6月8日,复议机关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6月20日,甲就该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0年卷二100
随机试题
肱骨骨折后出现腕下垂,可能损伤的神经是()
Th2细胞一般不分泌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承担哪些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甲、乙涉嫌共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甲、乙均没有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设备购买与租赁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向丙公司购买指定型号的医疗设备一台,并出租给乙公司使用。设备购买价为100万元,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赁该设备10年,每年租金15万元。除上述及下列各小题题干明确交待的内容
(2015年)2012年5月4日,王某到甲公司上班,并与甲公司订立了5年期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就试用期、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社会保险等内容作了约定,并约定王某若提前解约须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0元。2014年12月1日,决定自主创业的王某向甲
计划经济:市场经济
根据马克维茨的描述,表2-6-1中的()资产组合不会落在有效边界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真题)
数据库表可以设置字段有效性规则,字段有效性规则属于域完整性范畴,其中的“规则”是一个______。
InBritainandothercountries,youngpeoplesometimestakea"gapyear",ayearoffbetweenhighschoolandcollege.Thisidea
最新回复
(
0
)